服务条款 - Infermedica
重要信息:Symptomate 是在欧盟注册的一类医疗器械,也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为一般健康产品的医疗器械。该软件在其他需要注册的国家(例如加拿大或澳大利亚)未经过注册,因而该软件不应在上述国家/地区使用。然而,Symptomate 可以在任何欧盟国家或不需要医疗器械注册的其它国家(例如墨西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或土耳其)随便使用。
Symptomate 不提供医学诊断,也不应取代合格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评估。我们产品所提供的信息可帮助您根据现成的症状信息做出进一步的决策。如果您对诊断结果有任何疑问或疑虑,请咨询合格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Symptomate.com”网站规则
第一条 总则
本规则指定:
Symptomate.com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工作原理,
提供电子服务的规则,
服务提供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使用应用程序的地域范围。
每当规则提及:
a)应用程序,指的是由服务提供商免费提供的移动设备软件,以便用于服务的使用,
b) 许可,指的是授予服务接受者使用应用程序或网站的非独占的、临时的、可撤销的、免费的许可,
c)规则,指的是本规则,
d)一般资料保护规范,指的是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欧盟法规编号:(EU) 2016/679)在2016年4月27日通过的关于在处理个人数据中的个人保护、此类数据自由移动和废除第95/46/WE指令(一般资料保护规范)(欧盟公报L第119号,第1页),
e) 网站,指的是Symptomate.com网站,由受许可的交互式计算机软件组成,其中 虽然该网站是一个独立网站,但是与服务提供商维护的其他网站相关联,
f) 不可抗力,指的是协议订立后发生的,以及具有不可预见和外部性质的无法避免特殊事件,并会阻止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得到履行,尤其包括:战争、革命、火灾、洪水、疫情、运输限制、影响重要经济分支的大罢工、国家或地区当局的官方决定以及恐怖袭击造成的运输中断,
g)通过电子方式提供服务:根据2004年7月16日宣布《电信法》(第171号法制报第1800项,包括后来的更改)在没有各方同时在场(远程)情况下,通过在接收者的个人请求下传输数据,以便使用电子处理设备发送和接收数据,包括数字压缩及存储完全通过电信网络广播、接收或传输的数据,
h) 协议,指的是服务接受者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签订提供电子服务的协议,
i) 服务, 指的是服务提供商作为应用程序或网站使用的一部分以电子方式向服务接受者提供的所有服务,
j)客户,指的是自然人,年龄至少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将服务用于与其业务或专业活动无关的目的(即消费者),但为了为自己或第三方获取诊断结果,
k)服务提供商,指的是Infermedica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波兰弗罗茨瓦夫Plac Solny街 14/3 50-062。根据波兰法律,Infermedica有限公司在由弗罗茨瓦夫地区法院为弗罗茨瓦夫-法布里奇纳的国家企业家登记第六商业部保存的国家法院注册法企业家登记册而注册,法院注册法登记号为:0000429183,税务识别号为:8971782877,以及工商登记号码为:021889810。想了解服务提供商的最新数据,请参见:https://infermedica.com,
)诊断结果,指的是病史采集后由计算机系统以报告形式生成的信息,旨在呈现与病史采集过程中客户提供症状相关的潜在威胁和疾病;诊断结果不构成或代替医学诊断或就诊,
m)病史采集,指的是计算机系统与客户进行交互的一种形式,包括从客户或第三方获得有关疾病症状的信息,旨在生诊断结果;病史采集可以进行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上提供的交互式系统。
想免费获得本规则的当前版本,请参见网站。
使用该应用程序或网站的客户承诺遵守该规则的规定。
Infermedica 已将该应用程序在欧盟注册为医疗器械。在澳大利亚或加拿大等国家也可能需要类似的注册。所以该国家的公民不应使用该应用程序。然而,因为土耳其、墨西哥和阿联酋等一些国家允许随便使用此类软件,无需经过正式的注册,所以您可以在此国家自由使用该应用程序。
第二条 服务提供商的声明和责任
本网站或应用程序为了提供诊断结果,以提供信息和教育的方式给客户介绍潜在的疾病和旧疾,其中的疾病和旧疾有可能,但不一定,与客户在病史采集过程中传达的症状和疾病倾向直接相关。该网站不应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相反,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该网站并联系当地紧急医疗服务。
病史采集、诊断结果和网站或应用程序上所有的内容仅具有信息和教育特征,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释或视为医疗的建议、咨询或诊断。它们也不能当作根据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获得的信息进行自我或第三方诊断和个体治疗的基础。通过使用网站或应用程序获得的任何信息,特别是由计算机系统以病史采集和诊断结果的形式生成的疾病信息,均不是任何形式的医疗服务,并不能代替就诊、医生诊断或任何形式的医疗咨询。在根据诊断结果采取任何行动或决定之前,服务接受者应始终与医生咨询其健康问题。
服务接受者不得根据诊断结果中读到或听到的信息拒绝专业医疗建议或取消就诊预约。
服务提供商指出,只要就诊或药剂科咨询,就能作为使用任何药物的依据(包括网站或应用程序中列出与病史采集或诊断结果有关的药物)。
服务提供商有权部分或完全禁用网站或应用程序,以便进行维修或更新,并无需先通知客户。当网站或应用程序完全禁用时,则适当的消息将发布在服务提供商的网站上。
服务提供商不负责:
客户针对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获得的信息采取的行动或忽视态度,
由服务接收者代表的第三方针对第三方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进行病史采集所获得的信息采取的任何行动,
本规则第2条和第3条提到的根据在网站或应用程序中列出药品和其他药物的使用,
由于客户的设备或软件存在缺陷而导致本协议未履行或不当履行的义务,
客户在网站或应用程序上发布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由服务提供商不负责第三方行为造成的损害,
与在网站和应用程序上商品销售,以及提供广告、促销和信息内容相关服务所造成的损害,尤其是不符合标准、违反法律规定或未具有提供属性的商品和服务,
由于服务提供商无法控制的原因(特别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网站或应用程序功能的中断,
客户以违反法律或本规则的方式使用网站或应用程序而造成的任何损害,
不属于服务提供商其它网站上发布的内容,此类网站的超链接包含在网站或应用程序中,
在欧盟指定领土之外使用应用程序。
服务提供商不负责非他管理网站的内容,但是可以将此类网站的链接发布在网站或应用程序上。
网站、应用程序和其中包含的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释为民法典意义上的要约。当提出了任何价格,则应将其视为进行谈判的邀请。
客户可以通过网站和应用程序使用第三方的网站和服务选择使用与此类网站或服务相关的应用程序。当客户与第三方之间订立提供电子服务的协议时,服务提供商不是其当事人,并不对此类服务负责。
服务提供商对提供服务的责任已包含在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并且不应将本规则理解为提供额外保证或将客户的权利扩展到法定要求之上的基础。
第三条 电子服务
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使客户使用以下的服务:
病史采集,
结果。
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使服务接收者能够为自己或第三方(例如儿童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直接使用应用程序的人)进行病史采集。通过在病史采集流程的初始阶段单击适当的按钮来进行选择。
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以电子方式提供服务。
服务的正确使用要求客户至少满足以下的技术要求:
具有所必需最低技术参数的计算机设备,或者具有能够下载和运行与我们应用程序要求相关移动应用程序的设备(尤其是手机,个人数码助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能够互联网接入,
能使用电子邮箱,
Firefox、Google Chrome、Safari(支持HTML文档并有接受“ Cookies”功能)的浏览器或其他软件,尤其是在移动设备上能运行的软件,
能打开PDF格式的文件。
服务提供商不负责由于客户未能满足技术要求而导致的服务功能异常。
服务提供商免费地提供服务。服务提供商保留将来能开展由客户订购付费服务的权利。
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由服务提供商提供,旨在为了公共利益免费传播健康信息。
确定应用程序和网站的内容是服务提供商的唯一权利。服务提供商有权修改和删除应用程序和网站的内容和功能,以及将应用程序和网站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第四条 订立电子服务提供协议的条件
协议订立通过病史采集进行开始而达成,并意味着接受本规则的条款和条件。
协议订立是自愿的。如果不接受本规则的条款,则客户有义务立即从移动设备中删除应用程序,并停止使用网站。
网站和应用程序的使用协议每次进行病史采集时均订立,并在向客户交付诊断结果拿到后完全执行。
客户无需注册或创建帐户即可访问网站和应用程序的功能和内容。
第五条 网站和应用程序使用规则
禁止客户在网站和应用程序上提供非法内容。尤其是禁止在网站和应用程序上发布或提交以下内容或指向网站的链接:
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引起种族、民族、宗教、文化和性取向仇恨的内容,
促进色情和暴力的内容,
广告内容,
违反2001年9月6日颁布的法规:药品法(法制报第126号第1381项,包括后来的更改),
不符合在线社区普遍接受规则的内容。
客户有义务仅以与其目的一致的方式使用网站和应用程序。客户有义务不采取任何能导致网站和应用程序运行干扰的行为。禁止客户独自或在第三方的参与下更改、规避或破坏网站和应用程序的保护,并且禁止对网站和应用程序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其损坏或超载。
客户负责与网站和应用程序使用有关的行为。客户只能将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服务以遵守规则、适用法律和礼节的方式而使用。
服务提供商将尽一切努力确保网站和应用程序的持续运行。服务提供商规定网站和应用程序的运行中可能发生中断,以便更新数据、修复错误并执行其他维护工作。
尽管服务提供商已采取应有的谨慎措施确保本网站所含内容的准确性,但提供本网站上信息的条件是服务提供商不会就任何特定案例提供专业建议。
客户不得将本网站和应用程序用于商业目的,以及推广医疗服务、药品和其他药物。此权利仅适用于服务提供商,并在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适用于网站和应用程序的合作伙伴。
服务用户不得复制、修改和分发或复制本网站和应用程序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此外,禁止用户从网站或应用程序下载部分或全部数据(包括使用自动化工具来下载)。
第六条 协议终止和撤销
客户有权通过终止使用网站随时撤销并终止本协议。当通过应用程序使用服务时,则可以通过卸载应用程序来撤销或终止协议。
如果客户违反了本规则的规定、其行为违背礼节或者对服务提供商或其他客户有害,则服务提供商可以单方面声明终止本协议,并本声明立即生效。
第七条 知识产权
整个应用程序和网站均受属于服务提供商的版权保护。
在网站和应用程序上放置和提供的所有图形元素、技术解决方案、文本、软件、数据库和其它材料,以及其布置方式(布局)均受到服务提供商的版权和相关权力的法律保护。
为了使客户能够使用网站和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授予非专有,可撤销、不可转让,受到使用时间限制,在使用网站和应用程序时获得无限的使用网站和应用程序的许可。上述许可仅授予服务接收者通过在移动设备上安装应用程序来永久复制的权利,以便其根据本规则中指定的预期目的和功能使用。客户无权享有除本规则中明确规定的权利以外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尤其是客户无权使用服务和应用程序的源代码。客户承认:不遵守上述义务能导致服务提供商对网站和应用程序的财产权受到侵犯,并为此客户将承担责任。
产品、服务或实体的任何名称,特别是服务的商标、标志或名称(以下简称:材料)已放置在网站和应用程序上,仅供参考。材料是各个实体的专有财产,并且根据相关规定而使用的,尤其是根据1994年2月4日颁布的版权和邻接权法的第29条法规(法制报第24号第83项,包括后来的更改)以及以不违反1993年4月16日颁布打击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和第9条规定(法制报第47号第211项,包括后来的更改)的方式而使用。应用程序和网站中发布的任何信息均不得解释为服务提供商对应用程序和网站上提供的内容、其中的观点、上述内容或应用程序和网站财产所有权或可支配权(如果属于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投诉程序
根据本规则,有关服务提供商以电子方式提供服务的投诉,客户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电子邮件地址:support@infermedica.com.。
正确提交的投诉应至少包含以下的信息:
客户的名称(姓名和电子地址),
投诉项目,
证明投诉的合理情况。
当需要进行投诉检查时,服务提供商有权要求客户提供信息或进一步的解释。
服务提供商应立即处理投诉,但不得迟于收到投诉后的14天内。
服务提供商在处理投诉时将服从本规则和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
有关投诉的决定将通过投诉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转发给客户。
当处理投诉和补救时,客户可以选择在服务提供商所在地的常设消费者仲裁法院的庭外手段。想了解有关如何访问上述投诉和争议解决过程的信息,请参见:http://spsk.wiih.org.pl/index.php?id=110&id2=109。客户还可以选择使用欧盟网上争议解决机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ODR)的互联网平台,请参见: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第九条 隐私政策和Cookies政策
根据一般资料保护规范和国家法规,服务提供商保护用户的个人数据并进行其处理。想了解有关个人数据处理和cookie使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隐私政策》和《Cookies政策》。
第十条 最后条款
服务提供商告知,以电子方式提供服务的使用与特定的威胁相关,尤其是存在的恶意软件(例如计算机病毒、可自我复制的恶意软件)或间谍软件(在互联网上监视用户行为的软件),以及遭受破解或钓鱼式攻击(密码捕获)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服务提供商告知已采取了所必要的步骤以最小化上述的威胁。
提供商可以随时更改本规则,并将修订版本在网站和应用程序上发布之日生效。规则更改使客户可以选择终止协议。更改后,客户继续使用网站或应用程序将被视为接受规则的修订版。
通过使用网站或应用程序,客户接受本规则的条款并承诺遵守其中包含的所有规定。
根据本规则订立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是波兰共和国法律,但不影响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8年6月17日颁布的关于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罗马一)的第593/2008号第6条第1和2项的规定。当发生本规则未涵盖的事情时,应适用《波兰民法典》和相关的波兰法律规定,尤其是《电子服务提供法》和《消费者权利法》。
当由消费者(即出于与他们的业务或专业活动无关目的而订立合同的人)订立的合同,并服务提供在:
消费者惯常居住地的国家或者
以任何方式将其定向到该国家或几个国家时,包括该国家,并且合同属于此活动的范围,则选择第4和第5条所指的波兰共和国法律并不会剥夺他们根据其惯常居住国家法律所给予的保护,以及他们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本应享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第4和第5条提到的法律选择如何,均应适用于消费者更有利的规定。
本规则于2023年6月26日生效。